□晨曦
近年來,隨著移動互聯(lián)網(wǎng)的普及,電商經濟跑出了“加速度”。然而,一些商家利用“圖文游戲”誤導消費者的現(xiàn)象頻發(fā),給電商經濟抹了黑。例如:抽紙規(guī)格模糊標注、質保期以小字隱藏說明、襪子“買3送3”實為文字游戲(實際僅得3雙),甚至將雞蛋商標命名為“山里來的土”等操作,讓不少消費者在收貨后大呼“從南京到北京,買家沒有賣家精”。
這些手法看似荒誕,實則暗含一套“商業(yè)邏輯”。商家利用消費者對低價商品的沖動消費心理,通過模糊表述制造認知偏差,再借“霸王條款”逃避責任,嚴重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
據(jù)媒體報道,這種行為已從個別商家的“歪招”演變成一種行業(yè)“財富密碼”。《法治日報》調查顯示,近七成消費者都中過招。因商品價格低、維權成本高,多數(shù)人選擇沉默。商家抓住這一心理,把“小額欺詐”變成穩(wěn)賺不賠的買賣。即便被投訴,賠償金額有限,欺詐所得遠超違法成本。長此以往,必將擾亂市場公平競爭秩序,破壞電商生態(tài)信任基礎,導致優(yōu)質商家被迫卷入價格戰(zhàn)。
整治這一亂象需要多方發(fā)力。有關部門要完善法律法規(guī),加大對“小額欺詐”的懲戒力度,倒逼商家誠信經營。電商平臺要加強監(jiān)管,建立商家信用檔案,對投訴率超標者實施流量降權乃至清退。
商家要意識到,通過糊弄消費者牟利無異于殺雞取卵。消費者要嚴防各種消費陷阱,遇到欺詐時,要積極依法維權。唯有如此,才能讓“買家沒有賣家精”這句古訓,不再成為數(shù)字時代的消費詛咒。②11